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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遇上风月俏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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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找乐捉弄完方老板后,昂首走在杭州城的日落大道上。街道拥挤不堪,小乐不时被推得东倒西歪。这让小乐很恼火,这些人是不是瞎了,当本少爷是空气啊,不过听他们说话好像是外地口音,便问孟达这些人是怎么回事。 孟达精神一振,说:“据可靠消息,两湖地区连降暴雨,洪水泛滥成灾,活着的都奔向江浙来了。” “哦,是么,难怪那个裴王爷也来杭州了,大概是来筹集粮草的吧!”小乐漫不经心地说,抬起头,问:“这伙人不要命地涌向那边干什么?看看去。” “哦,少爷,那边有户人家在做善事,不断施粥还送药呢。”孟达腿脚跑得勤快,一瞬就回来报告信息,“是两个妞,长得挺正点的哦。” “是吗?施粥?”李找乐奸笑一声,大概不会是在做秀吧! 李找乐慢慢走近,却看怔了,一位美少女。她,云髻高挽,两颊绯红,面若芙蓉,眉如远黛,唇红齿白,明眸流转。天啦,此等尤物能不让人垂涎欲滴吗?当然这不是重点,我最看重的是她有一颗纤尘不染的博爱玲珑心。哎,我小乐也老大不小了。冥冥之中我们相遇在人海,你在那边,我在这头,无须太多的话语,惟有情投意合。既然上天给我这么一次机会,哼,我也只好接受了……小乐歪过头去,邪邪地对孟达说,不可否认她冰清玉洁,不像是在沽名钓誉哦? “是呵,她那么漂亮,如果参加选美,冠军非她莫属。”管家附合道,提醒着:“少爷,快点展开行动,待会她们布施完毕要走人了,机不可失。” 李找乐心驰神往,连忙整理袖子甩甩散发,摆出一副风流倜傥、自命不凡的pose。 不料,那位俏姑娘转过头来,对小乐温柔一笑,说:“还愣着干嘛,快来拿啊,要不这些包子都快散发完了。” 这番话让小乐目瞪口呆。晕,这位小姐的眼睛走火,把阔少看成难民了。孟达连忙蹦出来解除小乐的窘态,说:“少爷,她是在说我哩。” 李找乐心领神会,皱上眉头,计从心来,干脆将错就错,哗啦一声将绸缎马褂扯下和走过的灾民换了套难民服,把飘逸的长发蹭上马粪弄得乱七八糟。在离她们约有丈把远的地方扑通倒地,撕心裂肺地大喊一声:“小姐,救我!”随后口吐泡沫,不省人事。 这场面实在骇人,周围的人害怕缠上官司,纷纷躲避,远远观望。 这时化好妆的孟达演得更绝了,整张脸像是在油锅里炸了一样,浮肿溃烂,手上紧紧攥着半个黑馒头,不知是哪个朝代出产的,跛着脚一路拐过来。他泪流满面,嘶哑着嗓声哭诉,口里的淤血大块大块吐出来:“少爷,我来迟了,可怜的少爷啊,你怎么能先我而去呢?你说过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永不分离,你说过的啊……”很快,孟达也晕厥了。 一对相依为命的主仆共度患难,最后难免客死于他乡。衷心耿耿的老仆在生命的最后关头都没忘记要为小主人去找寻食物。场面超级感人!围观者无不为之动容,挥袖擦泪。小乐眯缝着细眼看到被孟达送到嘴边的那馒头上好像还有几条蛆在蠕动。搞得太逼真了,这馒头该不会是在茅坑里捡到得吧?不过话要说回来,不搞得像真的一样,别人怎么会相信,算了,为了长远的幸福,还是接受眼前的痛苦吧,想到这,小乐嘴角的泡沫吐得更多了,像是刚才吃了块肥皂。 小乐苏醒过来。自幼在红罗帐里厮混的小乐天生嗅觉灵敏,朦胧中一阵清香传来,小乐暗爽不已,这肯定是在哪位小姐的闺房内。小乐睁开眼,差点喜晕过去,意中人正睁大丹凤眼俯视自己,眼神中充满关切。 四目相对,姑娘莞尔一笑。小乐心中万里无云,阳光明媚。 姑娘见小乐醒过来了,便吩咐丫鬟备菜肴招待客人。 “不忙,大家萍水相逢,我待会儿就走,不过在临走前我想问个问题,请问这是小姐的闺房吗?”小乐清清嗓子问,其实他想酝酿一下气氛。 “当然不是,这是我,海蛾春的卧室。”进来一个不识事务的快嘴丫鬟。 小乐咧咧嘴想笑,海蛾春,初听,还以为是:嗨,我蠢。小乐装腔作势说:“是吗?多谢姑娘搭救,以后我生是小姐的人,死是小姐的鬼,总之,为了报答姑娘的救命之命,我决心跟定你们了。” “嘿,你嘴真贫,我知道你脑子里的歪主意,告诉你先,我家老爷家训可严啦,绝不容许陌生男子出入,所以小姐就把你偷偷安排在我这儿。”海蛾春盯着小乐,好像她两只眼能把小乐看穿,“你是个读书人,怎么不坐在家中温习经书,跑出来瞎混干什么?” “哦,姐姐这个问题问得好,说来话长啊,小弟是两湖人氏,洪水成灾,一为逃生,二来想杭州寻访高师而流落此地,在鄱阳城外的山阳关光天化日之下被一伙强盗掳掠一空,拳打脚踢吃苦不少。哎,这也不怪他们,天灾人祸,洪魔肆虐,哪家不是空荡荡?夺人财物实属无奈,或许他们家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上有老母,下有妻儿,怎能忍心一家子忍饥挨饿?迫不得已夺走我的盘缠,或许那几两碎银能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呢?反正我孤苦伶仃一人,活在世上也没太多的牵挂……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小乐深情款款地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英雄形象。 海蛾春深受感动,眼中噙满泪水,说:“你真是个好人哦!总能体谅他人的难处,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 “没错,姑娘你说对了,看来我们有共同的语言,”李找乐乘机添油加醋,“其实你们还只是认识到我的表面,我最善于剖析自己,鄙人最大的缺点是没有缺点,但如果硬要把优点也算成是缺点的话,那么我的缺点不可估量,胜过天上的繁星,为此我常常痛恨我自己是个不可救药的坏人。敞开心扉说吧,其实我有些优柔寡断,凡事过于执着,感情专一又非常脆弱,经不起打击。小生三岁丧父,与老母相依为命,遍尝人世间辛酸苦辣,这次小生听从老母的嘱咐,来杭州寻访名师,熟读经书,以图博取功名。这次出行前,家中一切已变卖精光,可怜老母寄人篱下,还在殷切盼望我金榜题名的喜讯呢!哎,无奈命途多舛,时运不济,半路上遇上劫匪,恐怕今世要以碌碌无为而告终了,辜负了慈母的一片仁心,无颜再见江东父老啊!奈何天?奈何天?” “你已经很努力了。如果小姐替你求情,我们家老爷可以给你推荐一个工作啊!”海蛾春感动得要哭。 这时一直在一旁静坐的小姐发话了:“哦,你怎么称呼?目前的具体地址是什么?” 小乐以为这位PLMM想要联络方式,为方便进一步情感交流,激动不已,脱口而出:“小生李找乐。我现在就住在怡红院。” “怡红院?”姑娘微竖眉梢。 小乐立即意识到出差错了,怡红院是有钱人、放荡仔光顾的地方,这么一来自己不是成为其中一员了吗?小乐迅速纠正说:“我住在怡红院后面的马棚边,每天靠倒马桶换个馍馍而活着。” “你是李找乐,就是杭州赫赫有名的李找乐?”姑娘追问。 刚才太激动了,一时漏洞百出。小乐摇摇头,叹息一声,深情地说:“怎么会呢?此李找乐是一介贫寒书生,你所说的那位是纨绔子弟。我之所以要取此名,是完全为了谨记一段铭心刻骨的爱情。曾经有一位叫乐儿的美眉就站在我面前,我却没有珍惜,让缘分擦肩而过,至今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心里仍旧是隐隐作痛。这不能怪她,只怪我们身份相差悬殊,她是名门闺秀,我是郁郁不得志的书生。坦率地说,这完全是我个人无能造成的,要是我能忝列红榜,功成名就,定能抱得美人归。这么多年了,往事不要再提,欲语泪先流,多愁善感的她已为人妻,孤单的我还在赶考的这条路上踯躅,一路心酸一路泪。人世间有些悲哀是不可避免的,正如我现在这样。” “你好痴情哟!”海蛾春拿着手帕,泪眼婆娑。 小乐见煽情效果不错,决定要走,因为在这个最佳时机离开,定让她们牵肠挂肚,魂牵梦萦,小乐抱拳致意,说:“蒙小姐施救,若干年后,如果老天能让我们再次相遇,必定重报。”说罢,小乐转身走开,斜睥美眉,明显看到她眼神中透露的尽是依依不舍。 小乐刚从后院走出,突然听到有人在大喊,老爷回来了。 小乐有点急,怕把事情搞砸,这种男女私情还是秘密下进行好,但这儿人生地不熟,没有可躲藏的地方,弄不好还会让人误以为是贼呢!见附近有个花园,小乐立马走过去,摘下几片叶子,把自己扮作是迷途的观光者。 小乐一步一步向大门口靠近,想夺门而出。却在大院内碰上一个不该碰见的人。对方大概是刚回来,急匆匆的,要不是小乐反应快,两人还要撞上跟头,待两人都把对方看清时,脑海中都呈现出惊叹号! 裴王爷心想,这个小子跑到我家来有什么企图?报仇?这无异于自投罗网嘛,难道他有什么惊世骇俗的绝学? 小乐心里不由叫苦,KAO,千万道门我随意走,怎么偏偏摸进这条死胡同来了呢?不对啊,他若是这儿主人,那位美眉不是他的女儿了吗?不可能他是这儿的主人!可不是他还会是谁呢?难道这房子内还有人比他还刁的人吗?晕,有点凑巧,这不是一笑话嘛! 裴王爷尽管内心疑惑重重,但外表却镇定自若,捋捋胡须,亲切地问:“小乐吗?没想到我们又能相遇,真是天意,你长这么魁梧了,这间房子的主人是我的旧友,我顺便路过。” 老套!尽喜欢说废话,小乐干笑一声,说:“是吗?你是顺便路过,我也是刚顺便路过呢,大家彼此彼此。” 小乐连爬带滚地潜回李府,忧喜参半。 裴王爷则连忙跑去小姐的闺房去看望她是不是还完整。裴王是知道小乐的品性的,当看到女儿俏生生地立在面前时,心中石头落地,但不忘告诫她说刚才那个年轻人就是杭州城恶满盈贯的李找乐,他曾经一度是你的真命天子,还羞辱过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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